近日,上海海關所屬上海外高橋港區(qū)海關關員在對一批進口貨物查驗時發(fā)現(xiàn),該批貨物申報品名為其他異氰酸酯,貨物為桶裝。經檢驗鑒定,該貨物屬于《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》列明的危險化學品,重量19.2噸。由于企業(yè)未按照危險化學品申報,目前,該批貨物已移交綜合處置部門處理。
海關提醒:進口危險化學品的收貨人或者代理人進行申報時,應如實申報貨物屬性、檢驗檢疫名稱、危險類別、聯(lián)合國危險貨物編號(UN編號)、危險貨物包裝標記(包裝UN標記)等信息,并按照申報物項分別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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