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 月 9 日,歐盟委員會公布了一項法規(guī)草案,禁止在食品接觸材料中使用雙酚A(BPA,CAS# 80-05-7)和其他雙酚類物質,包括在塑料和涂層包裝中的使用。
該草案建議禁止在食品接觸材料中使用雙酚A,并列出過渡期和豁免條款。其中清漆和涂料以及專業(yè)生產(chǎn)設備的過渡期為36個月;其他所有材料的過渡期為18個月。
▌以下三種情況除外
◆雙酚A二鈉鹽(CAS# 2444-90-8)
通過修訂(歐盟)關于塑料食品接觸材料的法規(guī)(EU)No 10/2011,該物質僅用于制造用于塑料食品接觸過濾膜的聚砜樹脂,前提是不得檢測到其遷移至食品中。
◆使用雙酚A繼續(xù)合成起始物質2,2-雙-(4-甘胺氧苯)丙烷(BADGE,CAS# 1675-54-3)
僅用于制造以BADGE為基礎的重型清漆和涂料,適用于容量超過250升的材料和物品,前提是不得檢測到雙酚A遷移至食品中。
◆加工墊片等最長可達10年的長壽命產(chǎn)品。
▌限制食品接觸材料中使用的物質
關于回收產(chǎn)品制成的食品接觸材料中作為污染物的雙酚A,提案指出禁止回收材料中非有意添加的雙酚A既不實際也不恰當,應在歐盟建立企業(yè)經(jīng)營者對回收紙和紙板的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中非有意添加的雙酚A監(jiān)測,并向成員國報告。
該法規(guī)草案還限制將所有其他雙酚類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,除非它們經(jīng)過風險評估和授權,以確保其在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制造中的使用不會危害人類健康。
據(jù)歐盟委員會稱,法規(guī)(EU)No 10/2011下的所有塑料食品接觸材料都已經(jīng)在進行風險評估。
根據(jù)目前掌握的信息,該限制將于2025年底或2026年初生效。該草案目前正在公開征求公眾意見,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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