▌背景
自2024年1月起,航運排放正式納入歐盟碳排放權(quán)交易體系。此舉意味著凡是出入歐盟及其境內(nèi)航運排放總量將受到管控,設(shè)置排放上限(Cap)。
根據(jù)歐盟相關(guān)政策,該上限將會逐漸降低,以確保歐盟的氣候目標。
▌覆蓋范圍
◆起點或終點為歐盟境外的航程所導致的碳排放的50%;
◆歐盟港口間的航程和船舶停靠歐盟港口所致碳排放的100%。
▌直接影響
航運公司根據(jù)其自身的碳排放,購買歐盟碳排放配額EUA。
▌實施時間和范圍
翻譯來源:climate.ec.europa.eu
FAQ – Maritime transport in 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(ETS)
備注:
▌如何應(yīng)對
EUA成本對航運公司航運成本的影響將是實實在在的,在確保運輸時間的情況下如何優(yōu)化線路、使用更低碳的運輸技術(shù)將會是航運公司的重大考量。同時需關(guān)注歐盟ETS定價體系,建立自身的碳定價管理體系。
※ 以勒申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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